本雾笛控制器适用于各类舰船雾航中控制雾气笛发出周期性鸣笛声,并满足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规定,保证舰船安全行驶。
技术要求:
电源:AC 220V 50Hz
输出:DC220V 1.5A(气笛电磁阀用)
AC220V 2 A(电加热用)
工作环境:
a. 温度:-10℃~+55℃
b. 倾斜:横倾 ±15°;纵倾 ±5°
c. 摇摆:横摇 ±22.5°;纵摆±15°
d. 控制器工作场所为舰船驾驶室,安装在驾控台上,能承受舰船正常工作和航行时所产生的冲击和振动。
使用说明:
将电源开关接通,电源指示灯亮,控制器进入准备状态。
按下手动按钮,或驾驶室两侧的外接手动开关可手动控制雾笛。
本控制器设有六种自动雾号选择方式,使用时,按下需要使用的雾号按钮,该按钮的指示灯亮,并立即输出规定的雾号信号,使雾笛按该种雾号鸣响。当需要另一种雾号时,可按下另外一个所需雾号按钮,则输出该雾号,并自动取消以前设定的雾号。按下自动雾号停止按钮,雾号选择指示灯灭,自动雾号停止输出。
自动雾号方式有以下六种:
(1).每两分钟 一长鸣
(2).每两分钟 两长鸣
(3).每两分钟 一长鸣,两短鸣
(4).每两分钟 一长鸣,三短鸣
(5).每一分钟 一长鸣
(6).每一分钟 一短鸣,一长鸣,一短鸣
注:一长鸣4~6秒,一短鸣1秒,间隔2秒
电加热:在温度较低时,可按下电加热按钮,对气笛发音体加热,避免低温下汽气笛发音体内的积水结冰而影响气笛工作。
试灯:按下试灯按钮,所有指示灯亮。
调光:面板上所有指示灯均能通过调光按钮进行亮度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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